尤 溪 县 人 事 局

                    文件

尤 溪 县 工 商 联

 

尤政人200632

 

关于转发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市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关于报送

2006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经济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

根据省人事厅、省工商联和市人事局、市工商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养和开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潜心创业的热情,构建专业技术人员公平竞争的平台,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壮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县人事局、工商联研究决定, 我县2006年继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经济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关于报送2006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经济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明非企职[200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非公经济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先到县人事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认真组织抓好填报工作,并于200652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县工商联。

县工商联负责牵头收集申报材料协审,并报县人事局会同考核评审后申报市人事局确认。县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确认工作咨询联系电话:

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6323322

   县工商联(个私办):6323445

 

  附件:三明市人事局、工商联《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明人[200560号文件)

 

 

 

关于报送2006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

经济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工商联、市属各商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人发[2005]59号)和市人事局、市工商联《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明人[20056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2006年继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经济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凡符合闽人发[2005]59号和明人[2005]60号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对象、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申报评审。

   二、材料报送时间

   本年度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06429531。 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经济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630

    四、申报材料

    1、各县<市、区)职改办或市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

   3、《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见附件二)(一式20)  

    4、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

    5、县(市、区)工商联与人事局职改办的考核推荐意见;

    6、学历证书、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一式20(1000字左右,统一格式见附件一)。申报人  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进行审核,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8、按规定需提交的论文(均为1500字以上)为独著,送审论文均为一式3份;

    9、按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条件申报的人员,还需提供县(市、区)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工商联、市属各商会应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评审表》中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及《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2申报材料中,发表论文和其它证明材料等,凡复印件均须县(市、区)事职改办和工商联核对原件无误后,并加盖审核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材料应退回。若因此延误上报送审,责任自负。

    3、申报人员应采用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印制的《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袋》。

    4、若有关县(市、区)确因申报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太少等原因,不便开展评审工作的,可经所在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委托市非公有制企业经济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予以代为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同上。

   附件:1、个人工作报告(样式)

          2、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

 

 

附件一、

 

XXX(申报人姓名)业务工作报告

  

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正文)

    (正文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自然情况、详细叙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做的主要业务技术工作,取得过哪些成就及业务成果等。)

                                

申报人:XXX(申报人签字)

                                  XXXXXXXX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XXXXXXXX

 

 

 

 

三 明 市 人 事 局

                       文 件

三 明 市 工 商 联

 

 

明人[2005]60

 

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中、高级经济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工商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05]2)、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精神和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的实际情况,市人事局、工商联研究决定,对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长期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显著,对我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经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核确认方式确认中、高级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一、范围和对象

凡在工商联会员单位的私营企业以及无主管部门三资企业中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经营管理等专业岗位工作、符合经济专业任职条件的经济专业优秀拔尖人才。

二、考核确认条件

考核确认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恪守职业道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工作。

    考核确认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除了坚持政治思想条件外,着重考核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对社会的贡献,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业务问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考核确认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第12条条件和第35条条件之一者:

    l、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相当高中文化程度,并经过专业学习培训累计半年,取得结业证书。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专业论文1篇或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

    3、获得地()、厅()级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厂长(经理)(经营者)、先进个人、乡镇企业家、市管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者。

    4、在产品创新、创优、降低物耗、技术改造以及完善科技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上缴税金80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者。

    5、任职两年以上,任期内企业被确定为省大中型企业或被县以上政府确定为重点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厂长(经理)

    ()考核确认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第12条条件和第35条条件之一者

    1、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八年以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并经过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一年,取得结业证书。

    2、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专业论文1篇或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

    3、获得省、部级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厂长(经理)(经营者)、先进个人、乡镇企业家、省(市)优秀人才等荣誉称号者。对获两次地()、厅()级表彰的,可视同一次省级荣誉称号。

    4、在产品创新、创优、降低物耗、技术改造以及完善科技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6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者。

    5、任职两年以上,任期内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省大中型企业或被市以上政府确定为小巨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厂长(经理)

三、考核确认组织

市人事局和市工商联共同成立“三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确认组织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确认的实施工作(见附件1)

四、考核确认的工作程序

    1、申报确认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提交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和学历、论文、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考核推荐意见,连同本人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工商联。

    2、由县(市、区)工商联协同县(市、区)人事局职改办考核推荐人选,提交考核推荐意见(着重于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及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报市工商联。

    3、市工商联协同市人事局职改办进行筛选后,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基础理论水平、尤其着重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答辩,确定考核确认人员。

    4、经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直接授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人事局颁发证书。

    五、申报材料

    1、资格确认申请人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

    2、申报经济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2,一式15)

    3、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

4、县(市、区)工商联与人事局职改办的考核推荐意见

5、学历证书复印件1

6、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等复印件1

7、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一式1份( 1000字左右,统一格式见附件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进行审核,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8、按规定需提交的论文(均为1500字以上),为独著。送审的论文一式3份。

9、按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条件申报确认的人员,需提供县(市、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

1、获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在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今年申报时间为200541630

3、考核确认申报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七、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考核确认经济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在我市范围内尚属首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在工作中有何问题,望及时与市人事局、市工商联联系。

八、本通知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三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申报经济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个人业务工作报告(样式)